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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路口注意交通號誌 放慢速度確保安全
  • 發布單位:金門縣警察局

29日上午8時40分左右,羅姓民眾騎乘普通重型機車,沿金湖鎮伯玉路三段瓊林圓環往中山林方向行駛,至中山路口時因闖紅燈與張姓民眾駕駛之自小客車沿中山路往機場方向發生碰撞,造成羅民手腳擦挫傷、張民則未受傷。警方據報趕抵現場,迅速排除事故及疏導交通。經對雙方駕駛實施酒測,初步排除酒後駕車行為,有關肇事責任警方目前正在查證中。

  金湖分局提醒民眾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並遵守交通號誌,進入路口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如未依規定讓車,將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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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