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偵查隊警員黃文輝、廖高群等2人,於109年10月14日跨海前往臺南地區,查獲模擬槍27把、子彈(發令彈)37發,全案並將違行人交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裁罰。 偵查隊警員廖高群、黃文輝等2員,於本轄查獲非法槍械案件後,能積極再向上溯源偵辦,跨海赴台查獲上游之犯嫌與模擬槍等,績效卓著,勇於任事之精神,足為同仁表率,爰公開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