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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春節監察防貪專案宣導
  • 發布單位:金門縣警察局

春節將屆,佳節期間,金湖分局宣示廉政決心,貫徹「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要求,堅持「不送禮、不受禮、不赴(邀)宴、拒受請託關說」,警察執行各項工作,為職責之所在,籲請民眾勿向警察饋贈或邀宴。

並依貪汙治罪條例第11條第2項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之規定,不得收受賄絡、餽贈、不當利益或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邀宴或請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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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11-01-17